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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3-09|阅读量:2056
今日,怀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怀化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推动房地产市场健康有序发展十条措施》,其中明确规定了对购房的补贴:从2020年2月1日起至2020年6月30日止,在怀化市中心城区(含怀化经开区、怀化高新区)购买新建商品房(含住宅和非住宅,非住宅不含车位、车库、杂物间)和存量住房,签订网签协议并缴纳契税,所缴契税税率为1%的,由市财政按所交契税对购房人予以全额补贴;所缴契税税率为1.5%的,由市财政按所交契税的2/3对购房人予以补贴;所缴契税税率为2%以上(含2%)的,由市财政按所交契税的50%对购房人予以补贴。以上补贴均按年分期拨付,每年补贴三分之一,分三年到位。
此外,十条措施还包括适度支持小区防疫个工作、实行人才购房补贴、实行复工安全条件承诺审核制、妥善处理工期延误、缓解房地产企业困难、合理调整工程造价、畅通开(复)工绿色通道、支持竣工备案容缺办理和主动提供上门服务。
通知全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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