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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5-27|阅读量:1348
近日国家应急管理部发布《工贸行业生产整治“百日清零行动”工作方案》,指出今年以来,广东、山东、安徽、内蒙古等地区钢铁、铝加工(深井铸造)、粉尘涉爆行业领域事故多发,暴露出一些地区生产整治三年行动中工贸行业企业底数不清楚、工作措施不落地、整治成效不、责任落实不到位等问题。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国务院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强化生产责任落实 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的若干措施》,推动各地区进一步强化责任措施落实,有效防范工贸行业重大风险,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定于2022年6月初至9月上旬,开展工贸行业生产整治“百日清零行动”(以下简称“百日清零行动”)。
重点整治范围包括钢铁企业,铝加工(深井铸造)、粉尘涉爆企业,其中,铝加工(深井铸造)重点整治事项(简称“铝7条”)包括:1.固定式熔炼炉铝水出口未设置机械锁紧装置。倾动式熔炼炉控制系统未与铸造机控制系统实现联锁。2.固定式熔炼炉铝水出口和流槽接口位置未安装液位监测和报警装置,相关液位监测和报警装置未与流槽上的快速切断阀或紧急排放阀实现联锁。3.熔炼、铸造等作业场所存在非生产性积水或存放易燃易爆物品。4.铸造机结晶器的冷却水系统未安装进水和出水温度、进水压力、进水流量监测和报警装置。相关监测和报警装置未与流槽上的快速切断阀或紧急排放阀实现联锁,未与倾动式熔炼炉控制系统实现联锁。5.铝水流槽未规范设置紧急排放或应急储存设施。6.钢丝卷扬系统的钢丝绳未定期检查或更换,卷扬系统未安装应急电源。液压铸造系统未安装手动泄压装置。7.铸造车间现场未严格控制人数。
实施过程中,分环节开展,首先是企业自查自改(6月底前)。钢铁、铝加工(深井铸造)、涉粉作业10人以上粉尘涉爆企业要分别对照“钢8条”“铝7条”“粉6条”重点整治事项,主动自查自改,整改落实情况由企业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后,报送属地应急管理部门。之后是属地检查(7月底前)。市、县级应急管理部门依据分级分类监管职责,分别对照“钢8条”“铝7条”“粉6条”重点整治事项,组织对辖区内所有钢铁、铝加工(深井铸造)、涉粉作业10人以上粉尘涉爆企业开展执法检查。检查中发现企业存在“钢8条”“铝7条”“粉6条”相关违法违规行为仍未主动自查自改的,对企业和主要负责人“一案双查”,依法严肃处罚;应急管理部门在查处违法行为过程中发现涉嫌生产犯罪案件的,要移送公安机关。其次是交叉检查,省级核查(9月上旬前)。省级应急管理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统筹组织各市级应急管理部门开展异地交叉检查,对发现存在违法行为的企业,由受检地区负责履行行政处罚程序。交叉检查结束后,省级应急管理部门组织对辖区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核查,进一步核验“百日清零行动”工作成效,对执法检查不、发现问题不依法处理、报送虚假工作进展等问题,要进行严肃通报、问责。原则上,涉粉作业30人以上粉尘涉爆企业应由省级应急管理部门组织力量逐企核查。后是督促指导。应急管理部将对各级应急管理部门“百日清零行动”工作情况全过程跟踪指导,组织专家抽查,推动各地区“百日清零行动”落地见效。